Responsibility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6日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调解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诉调对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由上海市建纬(大连)律师事务所申请,经大连市金普新区司法局批准,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于2021年4月23日成立了。
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将协助自贸区、大连两级人民法院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有关建设争议的诉调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建设发展效率,从而改善我区营商环境,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将吸纳来自建设专业领域高端人才设立“专家库”。由大连市建筑业协会、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大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大连市工程建设监理协会、大连市物业管理协会选派熟悉建设业务、工作能力强的专业人才,成立建设纠纷调解顾问专家库,为建设纠纷案件调解提供专业咨询。我们诚挚邀请全市热衷于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共同参与,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律师参与调解建设纠纷可以提高建筑房地产专业水平。
让我们共同努力促进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构筑法治大连贡献自己的力量。
见:大连市律师协会官网
http://www.dllawyers.org/news-detail.html?parent_id=202&newsInfoId=6338
附:批复文件
关于成立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的批复
上海市建纬(大连)律师事务所:
我局已收悉贵所《关于成立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的请示》、《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组成人员》及《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工作规则》。根据《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法通[2017]105号)文件要求,经我局研究同意上海市建纬(大连)律师事务所成立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即,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办公室)。
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应协助自贸区、大连两级人民法院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有关建设争议的诉调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建设发展效率,从而改善我区营商环境,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大连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可吸纳来自建设专业领域高端人才设立“专家库”,吸引全市热衷于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共同参与,创建具有自贸区特色的建设调解的先进经验,为全面贯彻和执行“依法治市”的重要方针贡献力量。
大连市金普新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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