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us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境内首家以建设工程领域为服务领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逐步将法律服务拓展辐射至房地产、银行金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业务、公司劳动等领域,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上海浦东机场、中央电视台、中国国家体育馆、奥运村公寓、国家博物馆、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上海地铁、天津地铁、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中国电信信息园、上海磁悬浮高速铁路、北京地铁、深圳地铁、江苏国际博览中心等诸多国家及地方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积累了大量的法律实务经验,以自身的专业能力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建纬律师】
建纬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并具有法律、建设工程、金融、外语等复合专业背景。部分律师还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高级工程师、专利代理人、国家实验室评审委员会注册评审员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部分律师具有在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设计院、商业银行、高等院校、新闻机构、法院和政府部门的供职经验;部分律师同时担任中国贸仲、北京、上海、武汉、厦门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或担任中国著名高校客座教授,或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中国税法学会以及中国房地产协会等社会团体担任重要职务。
【国际合作】
本所与Jones Day、Simmons & Simmons、Masons等多家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与境外律师同行的业务合作中受到广泛的认同和赞誉,并被《亚洲律师》誉为一家“积极、智慧、创新”的律师事务所。
【政府关系与前沿研究】
建纬所与最高院、发改委、住建部、各地高院、各地住建委等中央及地方各级司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均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渠道,并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的立法研讨及前沿法律问题研究,主要成果成就包括:
建纬所与最高院、发改委、住建部、各地高院、各地住建委等中央及地方各级司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均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渠道,并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的立法研讨及前沿法律问题研究,主要成果成就包括:
1.参与立法
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立法讨论、修订工作;
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起草与研讨;
参与《公共采购法》课题专家评估;
参与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起草与研讨;
先后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条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监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强化质量责任保障住宅工程质量的若干意见》、《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与研讨;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起草与研讨;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起草工作;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相关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立法工作;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工程优先受偿权”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参与《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北京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修订草案〉》、《强制性业主支付担保》的立法起草工作;
参与《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立法工作;
参与《深圳市房地产条例》、《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草案)》 的立法讨论、修订工作。
2.制定行业标准
参加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的起草修改工作;
受建设部委托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的起草、修订工作;
受建设部委托负责《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1999)的起草、修订工作;
受建设部委托负责《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1999)的起草、修订工作;
受建设部委托负责《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1999)的起草、修订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业务委员会《律师办理环境诉讼案件操作指引》的立法起草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服务操作指引〈草案〉》的起草制定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规划审批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草案〉》的起草制定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草案〉》的起草制定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草案〉》的起草制定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制定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律师办理城中村改造业务操作指引》的编写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律师办理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制定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律师办理矿业权出让、转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制定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制定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律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制定工作;
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制定工作;
参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城中村改造业务操作指引》的编写工作;
参与国家发改委投资司《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研究》课题组的研究工作;
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报告;
参与上海市有关优化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办法)的编写工作。
建纬现已形成上海总所与北京、深圳、昆明、武汉、长沙、杭州、天津、福州、南昌、乌鲁木齐、南京、郑州、西安、包头、太原、合肥、重庆、成都、济南、青岛、大连、广州、东莞、海口、兰州、西宁、贵阳、南宁等30家分所资源共享的规模化法律服务格局。
在不断发展前行的路上,建纬将秉持初心,通过积极参与立法、制定行业标准、出版学术专著、进行专题研发等各种不同形式践行社会责任,以专业研究成果回馈社会,切实解决专业领域中与法律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向客户提供最优质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上海市建纬(大连)律师事务所
为适应大连及东北地区的经济建设需要,大连分所组建并细分了政府法律顾问、破产重组、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房地产、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公司法、不动产金融、海事水工、综合业务共十个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为客户提供专业化、规模化的法律服务。建纬大连分所以理想立所、专业立所、文化立所,充分发挥建纬总分所的专业优势服务大连。建纬大连分所的全体律师将与全国的建纬律师一起,团结一致、拼搏进取,努力将建纬大连分所打造成东北地区以城市建设法律服务为特色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主要客户】
担任大连市委市政府、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大连市普兰店区委区政府、瓦房店市人民政府以及政府所属的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的法律顾问,同时担任大连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国有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产业969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大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国力电力大连公司、亚惠美食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
【专业领域】
1.政府法律顾问与行政诉讼领域
对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办理多家政府机关委托的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委托机关包括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大连金州新区土地房屋局、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局等单位。与政府机关建立了长期的法律顾问合作关系,办理各项案件上千件,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和行政诉讼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居大连律师前列。
2.企业破产重整清算领域
2003 年开始介入企业破产、清算业务,特别是在 2018 年 5 月,根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以雄厚的实力又一次入围破产管理人名册,先后承办了大连蓝德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大连兴鹏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大连汇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大连汇聚德肉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0 年 4 月,又接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大连普兰店龙腾四海餐饮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兴隆大家庭娱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管理人。其中《大连蓝德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仅仅用了 11 个月的时间就办理完毕,因管理人的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业务经验、灵活创新的办案措施,最大化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大连中院的表扬。管理人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就该案先后撰写了《论破产企业社会保险费用核销制度》等多篇论文,被中国政法大学破产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编的《破产法前沿》及其他专业期刊录用。另外,汪丽清主任以大连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在大连市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解决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遗留问题”的建议,引起大连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动了我市政府和法院破产工作联动机制的发展。2003 年至今已经办结大连开发区灭火器厂、大连蓝德机械有限公司、大连汇海建筑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等 20 余件破产清算案件。
3.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
担任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公司的法律顾问,开拓了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服务。为房地产公司开发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包括立项、土地摘牌、勘察、设计、监理、建设施工、销售、物业服务等。为大连德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大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大连新希望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树源集团等 20 余家国内著名房地产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房地产企业解决了众多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从 2011 年起,受德泰控股委托,承接了大连市最大的烂尾楼——“翰林壹品”续建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通过诉讼解决了 1300 余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承办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案件,案件标的额约 10 亿元,妥善地解决了社会矛盾。
从 2010 年起,为金普新区多个 PPP 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污泥处置建设-运营-移交(BOT)项目、大连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一期)BOT 项目、大连金州区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金州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连小窑湾综合管廊项目等;2019 年,受大连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参与乌审旗第四幼儿园改扩建及蒙古族第二中学迁建PPP 项目、乌审旗嘎鲁图学校及图克小学建设 PPP 项目的可行性法律论证。
4.国有企业与公司法领域
作为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大连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国有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公司治理、合规审查、国企改制、中外合资、投资并购、产权转让等领域均有丰富的经验。
在国企改制领域,2017 年为大连市政府招待所、汽车修配厂改制提供法律服务。2022 年,为大连市金州区新兴劳务中心、大连金州新区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安劳保用品经销中心、大连金州和平大药房改制提供法律服务。
在资产重组与并购领域,通过开展尽职调查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2016 年为德泰控股拟收购双 D 置业项目开展尽职调查,2018年为德泰控股拟受托经营开发区百丰机电城项目开展尽职调查。2021 年为大连国有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客运总站资产移交项目开展尽职调查。2022 年为大连融创星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宸阅和鸣”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为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全资子公司提供法律尽职调查。
在股权转让领域,为国有企业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2018 年参与德泰控股转让大连岩谷气体股权项目谈判,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城市更新领域
接受政府委托办理城市更新中涉及土地、房产相关的各种法律事务。全程参与并解决政府在旧城区改造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法律问题,包括前期权属审核、征收合同谈判、具体实施征收行为等,办理了大连第一起《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决定》,先后为政府处理了 300 余件房屋拆迁裁决及征收补偿决定。代理行政机关办理包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责令交出土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与征收补偿,土地批复,房屋及土地初始、变更、抵押登记等行政诉讼案件。2014 年至今代理行政机关办理土地、房产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500 余件。2020 年 4 月,完成了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首批研究类课题《盘活“僵尸企业”的限制低效工业用地模式研究》,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及大连自贸片区对提出的建议给予好评。
接受国企委托办理城市更新中涉及的市政改造、城市功能完善相关的各种法律事务。从 2010 年起,为金普新区多个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污泥处置建设-运营-移交(BOT)项目、大连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一期)BOT项目、大连金州区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金州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连小窑湾综合管廊项目等;2019 年,受大连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参与乌审旗第四幼儿园改扩建及蒙古族第二中学迁建 PPP 项目、乌审旗嘎鲁图学校及图克小学建设PPP 项目的可行性法律论证。
6.金融领域
2011 年开始,为顾问单位发行企业债券、私募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累计协助顾问单位发债 20 次,累计融资352.4 亿元;新三板扩容以来,作为大连金普新区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合作单位,为有上市意向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与大型证券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受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
7.自由贸易试验区领域
2014 年 6 月起,与自贸区业务部跟踪研究上海自贸区法治建设课题。2017 年 6 月,自贸区业务部编辑整理了 175 万字的涉及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各部委、上海、广东、天津、福建有关自贸区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最早在《辽宁律师》上发表有关自贸区的论文, 2017 年 4 月,汪丽清主任被聘为辽宁省律协自贸区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参与多部辽宁自贸区立法工作。参与制定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参与修改了《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管理办法》,并作为组员参与《辽宁自贸试验区仲裁规则》,为辽宁自贸区的法治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实务研究成果】
2021 年 11 月,受金普新区司法局委托,完成二十八万余字的《大连金普新区行政应诉指南》,这是大连市行政机关中第一部用于指导行政应诉的指南。
2020 年 4 月,完成了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首批研究类课题《盘活“僵尸企业”的限制低效工业用地模式研究》,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及大连自贸片区对提出的建议给予好评。
2018 年 3 月,受大连市自贸办和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开展自贸区大连片区企业对自贸区政策落实的调研,撰写了 3 万字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保税区企业调研报告,受到了大连自贸办的肯定和赞扬。
2017 年 10 月,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编撰了 30 万字《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选编》。
2017 年 6 月,牵头编撰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包括国务院及各部委、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和跨境电商共计六册 170 万字。
2017 年 5 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与法律保障》一书中发表了论文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制度建设调查暨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2016 年 8 月,汪丽清主任和解鑫律师在《辽宁律师》第四期发表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制度建设调查暨对辽宁申请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借鉴意义”的论文,此文章是辽宁律师最早发表的有关自贸区法制建设的论文。
2000 年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论文专著《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一书,汪丽清律师任副主编。2014 年任主编编撰了《典型诉讼案例与非诉讼律师实务》,带领全所律师撰写论文 50 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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