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建纬北京高级合伙人邱富民律师与德恒律师事务所陈星星律师共同作为代理律师,代理某MCN机构取得全面胜诉的“王某诉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继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4-07-1-490-004)后,再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成为MCN机构与网络主播之间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司法实践参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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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本案中,某网络主播与某MCN经纪公司签署了《独家经纪合同》,约定北京某MCN经纪公司为某网络主播提供经纪服务并运营管理相关账号。后双方产生纠纷,对签订合同性质各执一词,改名网络主播坚持认为与MCN公司签订合同性质为劳动合同,进而基于劳动者身份主张赔偿。邱富民律师接受MCN公司委托后,作为主办律师之一,围绕劳动合同的特征与认定要件,与本案签署“经济合同”的区别,进行了充分的论述,并结合诉讼可视化方式,还原了MCN公司与该主播在合同履行期间的基本事实。最终,法院采纳了邱富民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劳动关系不成立,驳回了该名主播的全部诉讼请求。最终,该案件取得胜诉结果,并已经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邱富民
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合规与风控业务部 负责人
代理超过500件诉讼案件,近两年代理案件总标的额超过85亿元,擅长处理重大复杂商事争议解决案件,精专建设工程、金融票据、公司股权、合同纠纷等领域,尤其在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具有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曾代理最高院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案”,当庭获得胜诉。
长期为中国建筑20强企业提供工程招投标、建筑工程设计和各类承发包合同的起草与谈判、施工项目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全方位法律服务。邱律师为世界五百强公司提供内部调查、合规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客户领域涉及投资、金融、房地产建筑工程、IT、电信、石油、制造业、汽车、零售业、矿山、文化教育、资产管理等行业及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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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建纬北京品牌部